$ 0 0 (一)汤集卷六页183《赠赵司理池阳》。 按:池阳,即安徽池州。查《万历池州府志》卷四:“赵世显,侯官人。进士,万历十六年任本府推官,二十七年任通判。”从《乾隆池州府志》卷二十七“府秩官”,可知他因被贬官,十七年由王洽接任。《清侯官县乡土志》卷三“ 耆旧録内编二”有传:赵世显,字仁甫,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除池州推官。左迁梁山知县,转通判(荫按:据《万历池州府志》,应为池州通判),以母老不赴。六经子史靡不淹贯,诗综盛唐,与徐等结社芝山。著有《芝园稿》、《山居》、《阙下》、《入蜀》诸集。此诗笺注认为:“或作於万历十一年(1583)癸未。时在北京为礼部观政进士。三十四岁。”此注应误,因赵氏万历十六年(1588)任池州推官,次年离任,诗当写於万 历十六年(1588)至十七年(1589)之间,这时汤显祖早就离开北京礼部,已由南京太常博士改官南京詹事府主簿。 (二)汤集卷八页270《寄章衡阳吏部。公旧以郢令起当涂,清方见擢,喜之》。 按:此诗笺注云:“诗当作於万历十六年。据《当涂县志》,章嘉桢十四、十五年任当涂知县,下任十六年来替。……衡阳当是其别号。”查万斯同《明史列传》卷三百二十九《章嘉祯传》:章氏“万历八年进士,授蒲圻知县,尤归,补当涂。擢兵部主事,移礼部。二十年,尚书陈有年秉铨,调为己属,历文选员外郎。明年,坐会推内阁,失帝意。郎中顾宪成削职,嘉祯亦谪罗定同知,解职归里。”据《明史》陈有年本传,陈有年代温纯之位,诏拜吏部尚书,在万历二十一年(1593)。次年五月,有“坐会推内阁”事,“谪宪成及员外郎黄缙、王同休,主事章嘉祯、黄中色为杂职”。《明神宗实录》、明顾与沫等辑《顾端文公年谱》皆同此;顾宪成,谥端文,故称顾端文公。《明史列传》作“二十年……历文选员外郎”,误,应官吏部主事,时在万历二十一年。诗题既称“顾衡阳吏部”,那么,此诗当写於万历二十一年(1592)或二十二年(1593)五月之间,嘉祯任吏部选司主事时。笺注认为“作於万历十六年”,应误。 (三)汤集卷九页294《寄李岝峉内乡追忆陈宝鸡》。按:笺注云:“李岝峉名荫,字于美,内乡人,曾任宛平知县(仙令长安),后迁户部主事,时已家居。”《康熙内乡县志》卷七“人物”有传:李荫,嘉靖四十三年举人,授临海教谕,隆庆五年,迁阳知县。擢知宛平,中官母杀人,捕论如法。司礼监太监冯保召之,竟不往。迁刑部广东司主事,即告归,与史唱和为乐。沈榜《宛署杂记》第二卷“职官”:“李荫,万历三年任,万历八年升刑部广东司主事。”两书都记载他由宛平令迁刑部主事,而笺注与《汤显祖年谱》引《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下李传所附李荫传,均作“迁户部主事”,应误。《千顷堂书目》卷二十三著录有《内丘集》、《吏隐轩诗话》;其诗作载《六李诗集》。 (四)汤集卷十页389《哭陈宝鷄贞父》。 按:陈贞父名忠言,嘉靖四十三年,入赀太学,改名以忠,无锡人。隆庆元年(1567),举顺天乡试,五年(1571),授宁乡知县。万历三年(1575),迁宁州知州,寻,以事贬职。万历五年(1577),蒲州相公张四维强起贞甫补宝鷄令。万历八年(1580)调任光州知州。据沈懋学《郊居遗稿》卷四《陈贞甫传》,说他上任后“逾月而病,盖五上乞归,不报。八月,以疾稍差,强起视篆,未几病再举,遂不食。再上书,不待报而归。归不再旬而竟卒”。当卒於万历八年(1580)秋末初冬。陈传又见顾宪成《泾皋藏稿》卷十九,有《云浦陈先生传》。此诗笺注云:“诗作於任官南京时。万历十七年作诗《寄李岝峉内乡追忆陈宝鷄》,时宝鷄知县陈贞父已物故。”汤显祖任官南京是万历十一年至十九年,而此诗则写於万历八年秋末或初冬,他尚未中进士授官,笺注似误。 (五)汤集卷十五页646~647《东馆别黄贞父》。 按:笺注云:“作於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五月,家居。五十六岁。黄汝亨,字贞父,仁和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进贤令。”据黄汝亨《寓林集》卷二十七《与刘云峤祭酒》:“不肖以五月十七日去钟陵。”钟陵,即进贤的古称。卷九《游麻姑诸山记》又云:“乙巳夏五,余得释肩钟陵以行。……十九朝,乃得抵临汝,诣同年袁沧孺,而后造若士。……迟予东馆已三日,相聚快甚。二十二日,鸡始鸣,别若士。”此诗应写於这年五月二十二日。徐朔方先生《汤显祖年谱》云:“邻县进贤令黄汝亨,於万历二十六年莅任。”《寓林集》卷十五《亡儿茂梧圹志》云:“ 戊戍,余举进士,次年授江西进贤令。”戊戍,即万历二十六年(1598),次年,有《五月授进贤令出都辞诸游好作》诗(《寓林诗集》卷一),可知黄氏万历二十七年(1599)五月出任进贤令。笺注和汤谱作二十六年,皆误。 (六)汤集卷十五页649《玉版师别意赠贞父十绝》。 按:进贤县城南里许福胜寺后有一块方丈地,修竹数百竿,绿树浓荫覆盖,环境清幽。万历三十年(1602)九月,黄汝亨将它闢为休憩之所,颜其居名玉版里。又仿苏轼邀刘器之参玉版和尚食笋事,别刻石为玉版居,作《玉版居记》记其事(见《寓林集》卷九)。笺注认为此诗“作於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家居”。然而,诗题后小注云:“代贞父所种寺笋作。”这一年五月十七日,黄汝亨内徵仪曹离进贤赴京,在临行之前,他既要办理卸任移交手续,又要与同僚、当地的士绅及友人告别,可能无暇栽种寺笋;况且诗中所写的内容,不管是时间还是节令,都不是当年春夏的情况。万历三十一年(1603)秋,汤显祖作客进贤,曾作有《玉版居》七言古诗(原载《进贤县志》卷二十五,今收入《汤显祖全集》诗文卷五十一补遗)。这首诗也当写於此时,因为他的所见所闻正好同《玉版居》诗的描述相吻合,诗云:“不应便作题门去,五六年来为此君。”黄氏万历二十七年五月莅任进贤,至万历三十一年秋,正好是五年多不到六年;又云:“几曲栏干风露低”,“竹橱凉夜驻征骖”,“偶怜秋色净居天”等,均是秋天的节令。再如:明年春入觐上计,这年冬黄汝亨就要动身进京,故诗的结尾有“向后长安天欲远,可能相报日平安”句,汤氏对老友的殷勤叮嘱,恰倒好处地体现了诗题的离别之意。 (七)汤集卷十五页660《送宜黄令武昌赵明府入觐并怀解元令》。 按:此诗笺注云:“作於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家居。五十六岁。据《抚州府志》,赵明府为刘孕昌之后任,刘于三十二年由宜黄调任临川,赵任宜黄当为同年。至此将一年,与“仙令宜人向一年”诗合,明年丙午春,例须入觐上计,送行诗当是年冬作。《汤显祖年谱》也将此诗击於这一年。然而,据明万历刊本《刘氏类山自序》:“余自戊戌手录是书成,岁岁挟与出入,辛丑为友人晏懋谦来豫章,越三载不归。去冬作令宜川,首晤懋谦滕王阁下,握手道故,因索得之,如家宝久逸復得,获喜可知已。”此序署“万历乙巳中秋燕及再题”,乙巳,为万历三十三年,燕及,即刘胤昌之字。既然序称“去冬作令宜川”,当是万历三十二年(1604)冬任宜黄令,直到三十三年秋刊刻《刘氏类山》时,他仍在宜黄任上,笺注作“三十二年由宜黄调任临川”,误。笺注又云:“芝加哥大学中文图书馆马泰来馆长抄示《宜黄县志》卷二十二云赵邦梅三十四年任宜黄知县,存疑。”刘胤昌调任临川最早也是万历三十三年(1605)冬或三十四年(1606)春,由赵邦梅接任,因此,马泰来所说是。明制,外官三年一朝觐,朝以辰、戌,丑、未年。丁未即万历三十五年(1607),此年为入觐考察之年。送行诗当写于万历三十四年(1607)之冬。笺注和汤谱所云:“明年丙午春,例须上计。”因“丙午”非上计之年,此说也误。刘胤昌,字燕及,号淯水先生,桐城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选宜黄县,终官大理寺评事,未赴卒。见马其昶《桐城耆旧传》卷五《刘评事传》。“胤”可作身孕解,故《光绪抚州府志》作刘孕昌。 (八)汤集卷十五页661《浮梅槛为贞父作四首》。 按:此诗笺注云:“作於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黄汝亨自进 贤知县内调仪部郎之后,家居。五十六岁。”因为诗中有“故事江头仪部郎”句,况所写黄氏在西湖的闲居生活。据《寓林集》卷十五《亡女姚仲子归圹志》云:”太仆以忠亮亢爽忤於时,拂衣归西湖,余亦遭时忌谪居。”太仆,指其亲家姚文蔚,字养谷,钱塘人。万历二十年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所谓“遭时忌谪居”,《明史》卷二百三十《汪若霖传》云:“先是,吏部列上考选应授科道者,知县新建汪元功、进贤黄汝亨、南昌黄一腾与焉。(朱)赓党给事中陈治则推毂元功、汝亨。若霖劾二人嚣竞,吏部因改拟部曹。治则怒劾一腾交構。帝以言官纷争,留部疏。延臣屡请乃下,而责若霖首倡烦言,并元功、汝亨、一腾各贬一级,出之外。延臣论救,皆不省。”《神宗实录》载“言官纷争”事,在万历三十六年二月戊午,而贬谪事稍后。《寓林集》卷十五《亡儿茂梧圹志》云:“戊申,復就予京师。……无何,予亦绌而归西湖三年,集二三子讲道谈艺。……(壬子)予官南工部转仪部郎。”戊申,即万历三十六年(1608),三年后壬子,即万历四十年(1612)起用。在罢谪居这几年中,他遍游安徽、浙江、福建一带名山大川。万历三十八年(1610)夏,他在友人潘之恒等的陪同下,游览了黄山、白。归来后忽萌生奇想:“客夏游黄山、白、见竹筏行溪林间,好事者载酒从之,甚适。因想吾家西湖上,湖水清且广,雅宜此具。”於是制成朱栏青幕之筏,因《地理志》载,古人有以梅为筏,至春则开花流满湖面。故友人周本音欣然题此筏为“浮梅栏 ”,黄氏撰《浮梅栏记》(见《寓林集》卷十)。此记写於三十九年(1616),汤诗也应作於这一年。笺注说“作於三十三年”,误。 (九)汤集卷十七页767《清高起后诗为姚广昌作。公子当世俊才,公侯必復,其在兹乎》。又,卷四十七页1432有书信《与姚承庵》。 按:《千顷堂书目》卷二十五云:“姚舜牧《承庵文集十六卷》,字虞佐,乌程人。广昌知县。”查《同治广昌县志》卷四“宦绩”:“姚舜牧,字承庵,乌程人。万历三十一年,令广昌,本理学为治,慈爱若桑门,而行义若壮夫。”据《乾隆乌程县志》卷六姚氏小传,“慕唐一庵、许敬庵之为人,自号承庵”。承庵为姚氏之号,而《广昌县志》所说“字承庵”,误。八千卷楼主人丁丙得明刊姚氏《乐陶吟草》时,根据姚氏家谱所写题记云:“姚承庵……生於嘉靖癸卯十一月二十五日卯时,卒於天启丁卯九月初五日申时,寿八十五。”而此诗笺注却云:“[姚广昌]当是荣国公姚广孝之后人。”据《明史·姚广孝传》,姚广孝为江苏长洲人。汤氏诗题以作官之地称人,姚广昌即广昌令姚舜牧,非姚广孝之后人。此笺注应误。“公子当世俊才”,指姚舜牧之子姚祚端。《乾隆乌程县志》卷六:姚祚端,字正初,号世所,舜牧子。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知江都县,官至南太仆丞,晋尚宝司丞。 (十)汤集卷三十页1106~1108《超然楼集后序》。 按:笺注云:“《超然楼集》,冯时可作,时可字元成,华亭人。隆庆五年进士,曾任处州同知。见《处州府志》卷十三。”据《超然楼集》卷三《入浙记》:“丙申岁,六月朔,吏部以予调浙江,盖仍旧官。”丙申,为万历二十四年(1596);所谓“旧官”,指他官湖北右参政,分巡郧阳道(见《湖广通志》卷二十八)。他调入浙江则为按察使,分司温处道,驻处州。按察使与右参政虽不是同官,但按察使为正三品高於从三品的右参政。他八月十六日,挈家发郧阳,次年元月抵达处州,二十一日移入署。据此,冯时可大概由按察使摄处州同知。万历刊本《超然楼集》十二卷,最后一卷为《雨航杂录》,可是不见汤氏所作的《超然楼集后序》。 (十一)汤集卷四十四页1293《答冯具区》。 按:笺注云:“冯具区,名梦祯,字开之,秀水人。万历五年会元,选庶吉士,除编修,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万历二十六年劾罢。……书当作於冯氏罢官后。”据钱谦益《初学集》卷五十一《南京国子监祭酒冯公墓铭》:冯梦祯中进士后不久,南归,“三年赴阙,除翰林院编修。”万历十五年京察,因忤张居正而谪官。回杭州家居后,倘佯湖山,礼佛参禅。万历二十年,重新起用,后累迁至南国子监祭酒。早在万历十一年(1584),冯氏分考会试,于闱棘中认识汤显祖(见《快雪堂集》卷四十二《答费学卿》)。《快雪堂日记》万历十六年十月十四日日记云:“得许敬庵、汤义仍报书。”所得报书,或就是汤氏的这封答书,此信当写於此时,而笺注认为作於冯氏罢国子监祭酒后,恐不确。 (十二)汤集卷四十四页1298《上张洪阳相公》。 按:笺注云:“张洪阳,名位,新建人。万历五年若士游学南京国子监,张位为司业。”据黄佐《南癰志》卷五“司业”,张位万历八年三月,六月任司业。笺注作五年,误。 (十三)汤集卷十六页1422《候董廓庵司空》,又,卷四十七页1425《与门人胡元吉》。 按:前信笺注云:“董廓庵名裕,抚州乐安人。官至南京工部尚书。见《抚州府志》卷四十八。”而后信笺注则云:“董裕号扩庵,杨秋寅号临皋,皆江西泰和人,先后任东莞知县。”明吴道南《吴文阙公文集》卷十六《扩安董公神道碑》:董裕,字惟益,号扩庵,乐安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任东莞县令,擢御史,官至刑部尚书。又《明清进士题名碑錄索引》,董裕,江西乐安人。因此,董裕号扩庵,前诗题和笺注作“号廓庵”,误。董氏应为乐安人,而后诗笺注作“泰和人”,也误。 (十四)汤集卷四十七页1457《答朱广原》。 按:笺注云:“万历十一年汤显祖之同年进士,朱姓者四人。此似指状元朱国祚。”据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十七:朱大启,字君舆,又字广原,秀水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除南昌推官。擢吏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崇祯初,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官至刑部左侍郎。《千顷堂书目》卷二十六,著录有《漫寄齐集》二十四卷,“诗话”作《曼寄轩集》,似误。盛枫《嘉禾徵献录》卷一有传,称其号广原,“诗话”作“一字广源”,亦误。他非朱国祚,乃其兄国祯之子。万历四十年(1612),充任江西同考官。崇祯十五年(1642)卒,年七十八,赠尚书。《答朱广原》信中说:“癸未仕人,最早零落。子弟象贤者,亦不数家。”其意似指晚辈而言,但通篇用词比较委婉客气,故笺注作朱国祚,误。此信写於万历三十八年(1610)到四十年(1612)间,朱大启任职江西时,汤氏给他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