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义可以相与析,谎言不要再继续
徐恒堂
日前,有人送我一本东乡县印的文史资料第20集,名曰《王安石故里上池村》。
本来,对王安石故里之争已无兴趣,因为王安石故里在临川县城盐埠岭(现抚州市城区内),历史已有定论,许多宋史专家已有大量考证,王安石本人也有多篇诗文谈及,铁证如山,无须再去争论什么。然而,有人对我说,书中点了你的名,你看看吧。于是翻翻书本,果然,此书第87页,对我进行了严肃“批判”。记得早些年,已看到过这种“批判”,但我当时没有放在心里,一笑了之。然而,被称王安石后裔的人(不知他是王安石哪一个儿子生的后裔)又一次指名道姓地打上门来,我如果再无动于衷只付一笑的话,恐怕就显得不那么礼貌了。
于是,晚上,我坐在床上,浏览了一下此书中的三篇文章(没有看完全书)。看了后,忍不住还是写了后面几句话,算是对“王安石后裔”回个礼吧。
首先要说明的是:“王安石后裔”指责我对其进行攻击,查我所有的有关王安石的文章,都没有对其进行过人身攻击。如果说“嘲弄历史”这句话也算是人身攻击的话,那就曲解了我说话的原意。这句话是指学术观的问题(搞历史虚无主义,嘲弄历史的人,在现今社会已不鲜见),丝毫不存在“恶语伤人”的“攻击”问题。我不认得此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私怨,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攻击。学术争议归争议,终归是学术观的问题,如果进行人身攻击,那就不是学术的问题而是需要法律来调整的问题了。
一,关于东乡县志“说明王安石故里在上池”的问题。
县志是官修的地方志书,其权威性高于野史和个人撰修的乡土志。《王安石故里上池村》一书列出明清朝代的东乡县志,来证明王安石故里在上池村。然而,恰恰相反,官修的《东乡县志》,明确的证明了王安石故里不在上池村。如:
1、书中(指《王安石故里上池村》一书,下同)第17页引用明嘉靖版《东乡县志》记载:“荆公山在县南二十二都,传云王荆公家于其下,今考上池王氏谱牒,乃公季弟王安尚之子(王)旂(迁)徙于此里甚明,荆公或居与否,未有证据。
上面引用的话,有上引号而没有下引号,也就是“据”字后面没有引号。中间又用括号加了两个字,因此,上面的引文是不是原文,我没有去查。但无论引用的是否为原文,有一点可以确定,“王荆公家于其下”,只不过是一种“传云”,就像传说王安石是狐狸精出世一样毫无意义。王安尚的儿子王旂迁于斯地,是甚为明了的。“荆公或居与否,未有证据”。这就明确地说明,上池不是王安石的故里。
2、书中第95页引用清同治版《东乡县志·疆域》中的记载:“延寿乡同析自临川……二十二都为图二,山凡十一而荆公之宗族,千子之里居,实在其间……”。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段话少了一个标点符号、错了一个标点符号。不知是作者故意所为还是不知道如何为古文点标点。我们先把标点符号点完全,再来看这段话的意思。“延寿乡同析自临川……二十二都为图二,山凡十一。而荆公之宗族、千子之里居,实在其间……”。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延寿乡是从临川划过来的,二十二都有二个图(图是区划名——笔者注),有山十一处。而荆公的宗族、千子的里居,实在其间。
由此可以明确地看出,延寿乡二十二都是王安石宗族的里居,而不是王安石本人在生时的里居。
王安石宗族分居临川各地的更多,有十来村。如果把他宗族居住的每一村都称为“王安石故里”的话,那么在临川现区域就有十来个“王安石故里”,这是不是有点荒谬了?
二、关于对“乃存故宅于府”“车从时临焉”的理解。
书中第93页,引用了杨士奇写的《上池瑶田王氏族谱序》中的一段话:“而至宋,克明公性忱山水,悦珠峰之壮丽,乃存故宅于府,命子公达(王用之,字公达)堂构其下,公偕侄姓,车从时临焉。”这段话,作者解释为:“乃存故宅于府”说明此时盐埠岭有王克明的老宅,但不去住了,而是“命子公达(王用之)堂构其下”,王克明让长子王用之把新房子建在了明珠峰下,于是一家人新居长居上池村了。
作者的解释,强调了“堂构其下”和王克明存老宅于府长居上池,恰恰忘记了此段文字的整体性。这句话的意思应当是:到了宋朝时,“性忱山水”的王克明,喜欢珠峰之壮丽,便叫儿子公达,在那里做房子,王克明偕同家族子孙,时常坐着车子带着侍从去那里。“车从”,即车骑和侍从。
完整地理解杨士奇此段文字的意思,就可以明确的知道:克明叫儿子去珠峰建房,并没有拆除临川城内的老房,而是继续住在老房内,只是时常坐着车子,带着侍从去新屋那里住住。如果长期住在上池的话,又何须“公偕侄姓,车从时临焉”?
三、关于“宋初,自府治迁徙于临川上池”的问题。
书中第93页引用《上池王氏族谱序》记载:“宋初,自府治徙于临川上池明珠峰西,其世址也……”。
这个引用里面,有一个问题和一个错误。一个问题是:没有指出是谁由“府治”徙于临川上池的;一个错误是:宋初没有府治却说宋初有府治。隋朝以前,抚州被称为临川郡。隋开皇九年(589)置抚州,抚州之名始此。北宋初年,抚州为南唐辖地。南唐灭亡,改抚州为军州。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改抚州军为抚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正月,改抚州路为抚州府,直到此时,抚州才有“府治”。宋朝没有设抚州府,也就谈不上有“府治”。没有抚州府,却硬要说“府治”,由此可见此序的不严谨。
四、关于对“吾庐”“异州”的理解。
书中第94—95页,引用了王安石《大中祥符观新修九曜阁记》一文,来说明王安石的故里在上池。我们先来看王安石这篇文章的全文:
某自扬州归,与叔父会京师。叔父曰:“大中祥符观所谓九曜者,道士丁用平募民钱为堂庖庑,已又为阁,置九曜像其下,从吾乞汝文,记其年时,汝为之。”
临川之城中,东有大丘,左溪水,水南出,而北并于江。城之东,以溪为隍,吾庐当丘上,北折而东百步,为祥符观。观岸溪水,东南之山不奄乎人家者,可望也。某少时,固尝从长者游而乐之,以为溪山之佳,虽异州,乐也,况吾父母之州,而又去吾庐为之近者邪!虽其身去为吏,独其心不须臾去也。今道士又新其居,以壮观游,阁焉,使游者得以穷登望之胜,使可望者不唯东南而已,岂不重可乐邪?道士之所为,几吾之所乐,而命吾文,又叔父也,即欲已,得邪?惜乎,安得与州之君子者游焉,以忘吾忧而慰吾思邪!阁成之日,某年月日也。
上文引自《钦定四库全书荟要·临川文集》第722页。
《王安石故里上池村》第94页引用王安石的这段文字时,错了几个字,“已又为阁”错为“乃又为阁”,“某少时”错为“安石少时”。书中在引用王安石的“固尝从长者游而乐之,以为溪山之佳,虽异州,乐也,况吾父母之州,而又去吾庐为之近者邪”之后,有一段解释文字,主要有以下几点:1、王安石是从上池到临川城去游览的。2、“吾庐”不是王安石自己造的房屋,也不是王安石父母所居住的房子,而是指其曾祖父的房子。3、抚州不是王安石及父母的异州,州是指其父母居住的地方。作者解释之后,得出结论:王安石父母等长辈长期居住之地不是临川城中,而是城外不甚遥远的某一村落。
这个解释和结论是不准确的,有些是错误的。
关于解释的第一点,作者断定王安石是从上池到临川城去游览,不知有何根据?请不要忘记,居住在城内,同样可以跟着长辈去游览本城的。
关于解释的第二点,这涉及到对汉字字义的理解。首先要明确“吾”是什么意思,查遍我书橱里所有的汉字工具书《辞源》《辞通》《辞海》《康熙字典》《说文解字注》《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有关“吾”的注释,都找不到“吾”是指“曾祖父”。“庐”是指屋舍。《汉语大词典》对“吾庐”的注释是“我的屋舍。”明白了“吾庐”的意思,就不难理解王安石文中“吾庐”的所指了。
关于解释的第三点,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异州”。这里的“异”,不是《王安石故里上池村》一书中有关作者理解的“异地”,而是“奇特”的意思。“州”,也不是作者理解的是指王安石“父母居住的地方”,而是指建在河边筑有城墙的城市,这里是指王安石故里盐埠岭宅旁汝水边筑有城墙的地方(抚州城墙在唐朝大顺元年始建)。“异州”的意思是建在河边筑有奇特城墙的地方,并不是作者解释的“抚州不能称为王安石及父母的异州”,而恰恰是王安石对其父母长期居住地抚州(临川)这座筑有城墙的奇特州城的赞赏。“虽异州,乐也”,意为“虽然是建在河边筑有城墙的奇特州城,却很有乐趣也。”。王安石在为其三舅吴藩《灵谷诗集》所作序文中说:“吾州之东南有灵谷者,江南之名山也。”从序文中所指灵谷峰的地理位置,更进一步印证了王安石所说的“州”,就是指抚州城即临川城,因为灵谷峰是在抚州城的东南,而不是在上池的东南。
王安石《大中祥符观新修九曜阁记》文中所描述的地理形势,准确无误地指明王安石的“吾庐”是在抚州城而不是在“城外不甚遥远的某一村落”
“城之东,以溪为隍,吾庐当丘上”。“隍”的本义是“城墙”。这句话的意思是:抚州城的东边,以抚河作为“城墙”,我的屋舍则在山丘上(盐埠岭)。
理解了“吾庐”“异州”“隍”等词,就能很好地理解王安石《大中祥符观新修九曜阁记》一文的意思了,也能判定作者关于“王安石父母等长辈长期居住之地不是临川城中”结论之错误了。
五、王安石有关诗文所说的“溪水”是不是“抚河”的问题。
《王安石故里上池村》一书中第96页在引用了王安石“东浮溪水渡长林”的诗句后,提出“抚河是一条大河不为溪,且在临川县西边……”。
王安石有许多诗文将抚河称为“溪”,如上面列举的《大中祥符观新修九曜阁记》一文,就有4处写抚河为溪。
按照现代人的理解,溪是小水沟,宽不过五米。而抚河的宽度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故抚河不能称为溪。然而,古人对溪的理解却不是这样的。如《三国志·吴志·朱桓传》“城外有溪水,去城一里所,广三十余丈,深者八九尺……”。
王安石《大中祥符观新修九曜阁记》和《抚州祥符观三清殿记》和有关诗文互相印证,完全可以得出王安石称抚河为溪的正确结论。王安石文中所写临川城地貌和人文景观的地理位置,完全符合临川城实际,没有丝毫差错。这里的“溪”,无疑是指抚河,没有可能是指其他溪水。“东浮溪水渡长林”这句,可以理解为王安石从盐埠岭家中出发,在家屋东边漂过抚河而去长林。
书中第98页提出汝水在东乡长林驿站附近,不知有何根据。但是,翻阅所有的史籍,均查阅不到长林驿站附近有称为汝水之河流。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的地图,都明明确确的标明了汝水、武阳水、宜黄水、宝唐水、临川水、金溪水的位置和流域。汝水即抚河,汝水下游称武阳水,这是非常明确的,不可能在临川境内还会有另一条汝水。也许有人会说,长林的汝水太小,上不了史籍,其实不然,无论是大小河流,均可以在地方志书、谱牒或古人的笔记中找到,因为小河下流,必为大河,而大河必有其源头。记载地理的史籍,是不会忘记大河源头的。
仍是书中第98页,作者在引用1438年杨士奇为上池王氏写的谱序后,提出杨士奇序中的“抚之临汝”是为“抚州临川的汝水河”。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抚之临汝”是指抚州之临汝县,不是指临川的汝水。抚州的临汝县即临川县。如果把临汝理解为汝水河,就没法解释杨士奇此文下面的文字了。
另外,我阅读过的《王安石故里上池村》一书中的三篇文章,有不少相互矛盾之处,前后说法不一致,此文与彼文“打架”。为避免再被人扣上“恶语伤人”“攻击”的帽子,在这里就不列举了。
疑义可以相与析,谎言不要再继续。史学争议很正常,但是,说谎就缺乏史德了。如果王安石真的还有后裔存世的话,我想,说真话,才是发扬光大王安石的精神,如果老是说谎话,那就真的对不起你自己的祖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