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生与“九一”记者节
万安飞
刘煜生先生相片1935年以后,全国新闻界确定9月1日为记者节。那么,这个记者节是怎么来的呢?这与刘煜生的遭遇有着很大的关系。
刘煜生创办《江声日报》
刘煜生(1901—1933),号慕唐,江西省南城县人。曾就读于临川省立师范,又入朝阳大学法律经济科。后赴粤任事,加入国民党。北伐时随军至上海,后随母舅迁居镇江。1924年创办《江声日报》。“江声”一词乃是镇江之声的简称,寓指代镇江发声。创刊初期由《自强报》馆代印,1928年11月份自备印机,12月21日扩张自印。办报经费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江声日报》主要内容有国内外要闻,本省、本禅新闻及广告等;副利有《铁犁》、《文艺》、《野芒》、《呼声》等。刘煜生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这就促使他的报刊总能直击社会病症。如1928年3月20日,刘煜生因组织人力车工会,支持车夫罢工而被捕。1930年,因欠焦山寺院租米,永济洲农民4人被镇江县政府逮捕,刘煜生撰文抨击,并请全国著名律师张迈弹劾镇江县长张鹏,县政府被迫释放在押农民。靠着这样的办报风格,《江声日报》的销量一路上升,成为当时新闻界一份颇有分量的报纸。他本人被推选为任镇江报业同业公会主席。
“九·一八”事件爆发以后,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卖国政策,引起新闻文化界的十分不满。加之新文化运动也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意识觉醒,一大批记者、报人,在国家危难之时,以笔为武器,以报刊为阵地,坚决反抗强权政治,维护社会正义和言论自由。国民政府对一切宣传抗日救国的进步言论和进步人士进行大肆镇压和摧残,新闻文化界为争取言论自由的斗争形成高潮。
在1931年全国反日救亡救国运动中,刘煌生更是积极宣传抗日,1931年10月5日至11日,镇江各界群众举行省会反日宣传周,《江声日报》特出“抗日特刊”,共5期。同时发动镇江各界人士组织请愿团。同年12月13日刘煜生还以团长身份率团去南京请愿。
刘煜生作为一个有新闻抱负的人,一心想要“犁尽天下不平事”,于1932年在《江声日报》上创办名为《铁犁》的副刊,并在副刊中写了一封致读者与投稿者的公开信,说明办《铁犁》副刊的宗旨是“需要新的记述,爱的素描,是大众的呼声,是不平的呐喊”。1932年1月至5月间,其副刊《铁犁》上陆续登有小说六篇,题目分别为《当》、《边声》、《我们的希望》《下司须知》、《端午节》、《时代不是时代》。
在描写抗战活动的小说《边声》里写道:“一队咱们祖国的兵,向左边退下,自然隐隐地右边上来的敌人——日本兵在追击,土堡上斜倒了青天白日的国旗,正正地树起一面白天红日的大旗”,“在隆隆地枪炮声中,土堡的士兵渐渐地稀少成几个了,终于围在国旗下,倒毙在血泊之中。从血泊中夺回的国旗,仍伴着他们倒在一片红潮的雪地上。”作者在《时代不是时代》这篇文章中,反映了人们在封建压迫下,悲惨的生活情境。其中有这样的文字:“时代己飞卷起狂涛,一切旧的马上就被冲倒,时代己撞起丧钟,一切旧的眼看就要葬送,奴隶们斗争吧!”这些文字描述了人们为争取抗战胜利所作出的艰辛努力,号召人们起来反抗压迫。虽然流露出对现实的不满情绪,但并没有明显具有煽动性的字眼,更不说触犯当局。
但是,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看到这些文章后大为恼火,挑拣出“左”、“右”、“红潮”等字眼,便认定副刊中刊载的这些文章是“描写贫农及劳工生活,显有激动阶级斗争之用意,察其文字,并含有共党口吻,及种种隐语,实已违背出版法第十九条一三两款所定禁止之纪载”“显有宣传共党,颠覆国民政府之故意”等等。1932年7月26日,顾祝同以该报违反了出版法第十九条第一、第三两款所禁止之规定为由,下令省警察厅查封《江声日报》,并对刘煜生及文章的作者张醒愚、于在冤、余水痕等人实施了逮捕。
其实,顾祝同与刘煜生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刘燈生很早就知道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在各县设立毒品缉查所,对民众课以重税,还变相出售鸦片的事情。顾祝同的亲信、民政厅厅长赵启騄本人也有吸食鸦片的习惯。于是刘煜生假扮成省府官员,携相机闯入赵启騄当时居住的一家旅馆,当场拍下赵启騎在妓女的陪伴下吸食毒品的照片,并将照片刊登在上海一家报纸上,顾祝同与赵启騄对刘煜生早巳怀恨在心。因此,单以几个字眼便认定刘燈生是“共党”并将其抓获,也就彰显了顾祝同的别有用心。
抗议浪潮席卷全国
《江声日报》被封和刘煜生被捕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首先是江苏省各地新闻界积极行动起来营救刘煌生。无论是镇江、无锡还是南京的新闻记者会都联合起来,要求南京国民政府调查事实真相,请求将无罪的刘煜生进行释放。他们还将抗议书亲自交到顾祝同的面前,强烈谴责他利用职务便利肆意逮捕报人的行为。在要求遭到拒绝之后,他们向全国新闻界发出了“刘煜生无罪,请予释放”的呼吁。接着,全国各地的新闻记者和律师也行动起来,纷纷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抗议顾祝同非法逮捕报人的行为。
不仅是新闻文化界对顾祝同的暴行表示愤慨,就连一些国民党内部人士也公幵批评顾祝同逮捕报人的行为。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迫于舆论的压力,国民党江苏省党部不得不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后,他们也并没有发现足够证据能证明《江声日报》主编刘煜生具有反动行为,因此希望江苏省政府立即释放刘煜生,并允许《江声日报》副刊出版。但顾祝同不但不理会省党部将刘煜生释放的意见,还违反《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也有关被捕人员应于“二十四小时内,由逮捕机关移送至审判机关”的规定,擅自将刘煌生押送至江苏省戒严司令部进行审讯,迟迟不交由审判机关进行审理。
在关押期间,刘煜生在戒严司令部看守所内不断向外界发函,还直接上书时任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的于右任。刘煜生在给于右任的信中说道,那几篇文艺作品在发表前,该报副刊主编张醒愚和投稿人于在冤曾声明“文责自负”,但在被捕之后他们却矢口否认,并将责任推给刘煜生一人。且张醒愚和于在冤在被捕后,本已供认罪行。刘煜生详细地说明了报刊文章的发表情况,反映自己的悲惨处境,请求监察院对此案进行调查。
于右任在看到刘煜生在狱中写的申诉书之后,便派出监察委员马震立即赶赴镇江调查。此时的顾祝同恰好不在江苏,调查员马震只是先后得到省府秘书长金体乾、秘书姚鹤雏和保安处秘书冯沛三等的接待。当调查员要求查看案件原卷时,他们都借口案情重大,断然拒绝了调卷审阅的要求。于右任便要求监察院依据《国民政府弹劾法》依法对顾祝同提出弹劾。在弹劾文中,监察院详细列举了顾祝同的五宗罪:“其罪一,训政时期约法规定,为训政内根本大法、凡政府民众,应一律遵守,以期促成宪政,可该法第二章第八条有规定,因有犯罪嫌疑而被逮捕拘禁的人民,对其执行逮捕或拘禁的机关,最迟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将其移送至审判机关审问。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拘押镇江江声日报经理刘煜生于该省戒严司令部长达五月之久,尚未移送法院,实属‘违背约法,躁躏人权’;其罪二,监察院调查该案时,顾祝同不但不配合案件的调查,还坚决拒绝调卷,实属破坏监察制度,親视政府法令’;其罪三,该省府七月二十日命令省公安局交称,江声日报违背出版法第十九条一二两款所定正之记载,合亟令仰该局长遵照、勒令江声日报及副刊即日停止发行,并派警密传该报经理刘煜生到府、以便究办等语,查出版法第二十三条明白规定,只有内政部才有禁止出版或扣押的处分权,该主席‘非法逮捕,逾越职权’;其罪四,依据江苏省会戒严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送交戒严司令部办理等语,核与该省府令饬公安局密文所引条例,前后不同,显系‘别有用心,意图陷害’;其罪五,《江声日报》所刊此类文字,中央党部并无禁载之命令,内政部也无禁载之条例,顾祝同封报捉人,是‘妨害言论自由,破坏法治精神’。基于以上几点,应立即依法对顾祝同提出弹劾,将其移付惩戒,并咨请行政院令饬该省府迅将江声日报经理刘煜生移送法院依法查办’以维法纪而保人权。”
但就在监察院申请弹劾的时候,顾祝同不顾群众的反对,公然违抗法律法规,反污刘煜生“实系共党”,不经法院调查和审理,直接将刘煜生移交军事法庭,并将罪名升级至违反《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悍然下令将刘煜生处以死刑,并于1933年1月21日执行枪决。
“记者节”的诞生
刘煜生惨遭顾祝同枪决的消息一经传出,激起广大社会民众的公愤。全国各地的新闻界、社会人士还有国民党内部人士纷纷谴责和抗议顾祝同非法枪杀报人的野蛮行径。他们强烈要求严惩顾祝同,以维法纪保人权。社会各界更是发出对新闻自由的呐喊,保障新闻记者人身安全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先是首都新闻记者协会决议要求“严惩省主席顾祝同”。2月1日,上海新闻记者公会召开临时会议,成立“刘煜生案专门委员会”,发布了名为《上海市新闻记公会呈请中央撤惩顾祝同》的通电,呼吁全社会谴责顾祝同的罪行。同时决定以后只要出现印有“顾祝同主席”字样的消息,都改为“顾祝同”。北平市新闻记者公会也于1933年2月3日发表抗议代电,2月9日,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发出抗议代电。江苏省江都地方公民也于2月10日发表电文对顾祝同的罪行进行控诉。
不仅仅是新闻界,社会各界也纷纷发电文控诉顾祝同罪行。刚刚成立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也随即发起抗议活动。1月30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为刘煜生被违法枪杀事件在上海召开大会,参加者有宋庆龄、蔡元培、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等10余人,《申报》总经理史量才也亲身出席。主席宋庆龄在会上号召全国新闻界罢工一天,以抗议政府的暴行。副主席蔡元培也在会上发表宣言,以谴责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民政厅长赵启騄对人权的漠视。
为了缓和社会舆论的指责,1933年4月12日,国民党元老李烈钧也因刘煌生案致电中央党部,要求政府“首当以诚意示天下”,将事实调查清楚,严惩顾祝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保障新闻记者的安全,保护人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8月,国民党江苏省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周绍成、钮长跃、蓝谓滨等人,就切求保障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一事,上书国民党中央党部。
新闻界的抗议,党内人士的批评,使得国民党当局不敢一意孤行,不得不拿出一点姿态。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国民党常委蒋介石、汪精卫、冯玉祥、居正等9人以国民党中央的名义,向各省市党部联名发出了《保障正当舆论》的通令,通令称本党一直以来贯彻执行“扶植民众运动,保障正当舆论”的方针政策,现要求全国各地严格执行,对新闻记者予以“倡导爱护”;但与此同时,通令也指出法令不保护“假爱国之美名,而企图颠覆政府、危害国民者”,还要实施惩罚。同年9月1日,国民党中央又发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通令指出:“训政时期约法第八条及第十五条已经明白规定,不得非法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人民依法享有言论发表的自由权利,不是法律所禁止的不得加以限制。”
1934年1月23日,江苏省会新闻界为刘煜生举行了公祭,京沪各地新闻界人士也纷纷前来参加,大家公认刘煌生是“以新闻而生,以新闻而死,为新闻殉节”,一致称赞刘煜生是又一个邵飘萍、林白水。
1934年8月23日,杭州新闻记者公会召开第五届全体会员大会。此次会议向国新闻界发出倡议,将《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颁布的日期九月一日定为“记者节”。这一倡议很快得到各地新闻界的响应。就在当年的9月1日,全国各地的新闻界,纷纷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祝活动。杭州市除开会、聚餐、出特刊、组织汽车发放传单外,还举办了全国报纸展览会,展出的报刊有近1500种。有些城市的报纸还休业一天,以示纪念。就这样,“九一”记者节在1935年得到了全国新闻界的承认。
此后每年的9月1日,全国新闻界都要开展争取自由保障人权的活动。抗战期间,延安及各抗日根据地的新闻界也将9月1日作为节日,举行庆祝活动。1944年3月2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正式核定9月1日为记者节。记者节的诞生,就是国统区进步新闻工作者利用国民党政府颁发的《保护新闻事业人员》的通令同民党反动统治抗争的结果。报人刘煜生不惜牺牲个人性命,换来了珍贵的“九一”记者节,这是中国新闻史上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有“五一”劳动节这个适合所有工作者的节日,“九一”记者节才一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作者单位:抚州移动公司党委办公室,系抚州市政协文史馆馆员)
